关于拟在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立“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服务示范站”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8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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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APEC机制下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工作落实落地,更好地发挥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下称“法律委员会”)作用,表彰激励优秀地方中心,推广示范先进工作经验,法律委员会于近期组织开展了“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服务示范站”遴选。
经对各中心委员总结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综合考虑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拟在湖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设立“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服务示范站”,并颁发牌匾。
现将该设立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3日。其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应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法律委员会反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10-82292095
电子邮箱:hyfz@chinasme.org.cn
APEC中小企业服务联盟法律工作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代章)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