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关机构和个人非法冒用我中心名义开展活动的严正声明
发布日期:2026-01-20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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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中心多次接到投诉,有机构和个人长期仿冒我中心名称或假冒我中心名义,对外开展相关业务。对此,我中心再次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中心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属唯一专门从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事业单位,全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其他名称。
二、我中心与“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等机构无任何关联。
三、我中心于2020年起不再作为中国中小企业上市服务联盟指导单位,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同时退出中国中小企业上市服务联盟。不存在名为“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上市企业(服务)联盟”的机构和组织。
四、我中心已要求相关机构及个人立即停止非法侵权行为,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的权利。在此特别提醒社会各界提高警惕,仔细审核合作方名称,切勿上当受骗。
如有疑问请致电我中心(010-82292016),或登录我中心网站www.chinasme.org.cn查询核实。
特此声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