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小企业促进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4-08-19 09:23
信息来源:工信微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条例》包括总则、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推动、市场开拓、服务措施、权益保护、监督检查、附则等十章共计五十三条,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推进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将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从发展专项资金、发展基金和投资基金、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条例》从政金企融资对接、金融服务、直接融资、担保融资等方面多措并举,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进一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健全创业扶持体系和强化创新驱动方面,《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善企业创业环境,制定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创办各类中小企业,并按照规定给予税费减免和补贴;制定分层分类的扶持政策,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按照市场需求,推进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