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六个方面16条工作意见 福建出台金融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发布日期:2023-06-08 11:11 信息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牵头福建省地方金融局、 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等部门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民营企业信贷资金保障、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优化民营企业跨境金融服务、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健全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管理机制、加强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工作保障六个方面提出 16 条工作意见, 统筹金融资源助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信贷资金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作用,运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和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提供的资金,将新增信贷资源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并鼓励金融机构单列民营企业贷款额度;充分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正向激励作用,扩大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此外,意见明确新设福建省中小微企业“提质增产争效”专项资金贷款,首期规模 100 亿元,重点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的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为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境内直接融资渠道, 意见支持民营企业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意见还鼓励符合条件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补充资本金和拓宽资金来源,提高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鼓励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投入。

针对民营企业跨境金融服务,意见提出两方面优化措施。

在持续提升民营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水平方面,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以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为契机,发挥本币在节省汇兑成本、规避汇率风险等方面的优势,为民营企业提供更高水平的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借助境内外联动优势,通过贸易融资、 人民币外债等产品服务,拓宽民营企业境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推进更多优质民营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享受事前免审单据、 特殊退汇事前免登记、 进口报关单免核验等便利措施,提升优质民营企业资金跨境结算效率;简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要求,全面推广银行数字化线上办理业务。

在丰富中小微民营企业外汇服务产品方面,意见鼓励银行机构运用“汇率避险公共保证金池” 等风险分担机制, 降低民营中小微企业外汇套保成本; 充分发挥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作用,运用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便利涉外企业“一站式”办理贸易融资,依托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以市场采购应用场景建设为抓手支持贸易新业态、 新模式创新发展。

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推动各金融机构实现贷款线上申请、审批、签约、支用、还款的全流程网络化、自助化操作;强调用好全国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福建“金服云”和地方性企业信息平台、行业性数据平台等,提升民营企业信用贷款投放能力,明确力争 2023 年“金服云”平台年新增注册用户 6 万户,新增解决融资需求 600 亿元;推动各金融机构运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模式,为上下游民营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保”银担批量担保业务合作,优化担保流程,提高担保效率;要求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提供多方位保险风险保障。